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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宣传明日

发布时间:2020-01-14 19:22:57 阅读: 来源:网眼布厂家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宣传

问:什么是城镇“零就业家庭”。

答: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问:城镇“零就业家庭”在就业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3号)、《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可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目前,玉林市对零就业家庭提供的就业援助主要是通过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渠道开发各类就业岗位等措施,向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问:符合条件并有就业愿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该如何申请公益性岗位?

答: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并有就业愿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申请公益性岗位,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进行申请。所需材料和程序:

1.申请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填写《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

3.提供当年有效的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在县一级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的安置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实行全日制上岗和完成工作量两种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并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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